访谈记录
各位新浪网友大家下午好!
主持人:各位新浪网友大家下午好,欢迎你们光临新浪爱问知识人嘉宾聊天室,今天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是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的卢民律师,请您先给大家做一下自我介绍。
卢民:我叫卢民,是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职业律师,我是99年法学专业本科毕业,在大学期间还辅修了两年的财政会计,现在从事专职律师,我的业务领域主要是合同、债权债务纠纷,还有房地产、建筑工程以及公司相关业务。今天非常有幸有这样一个机会和网友进行在线交流,希望能对网友们起到有益的帮助作用。
主持人:今天卢律师给大家主要是解答如何处理债务纠纷的一个法律技巧,我想先请问您个人一个问题,无论是现在对于企业还是个人,债务问题已经是比较普遍了,您能不能给网友们介绍一下现在存在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卢民:目前债务纠纷在我国比较普遍的,尤其在几个领域债务的数字是比较惊人,一方面在金融机构产生这种大量的应收帐款这种不良资产,还有建筑施工类企业因为建筑施工而形成的债务,再有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形成遗留债务,还有企业因为采用赊销手段形成了帐款,形成债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来讲我国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制度转变过程中,是一些体制上的一些遗留原因。另外一方面原因,因为我国信用体系建设非常不完善,个人和企业的资信不良的情况不能得到有效的披露,所以产生大量债务问题。
再有一个原因,企业和个人违约讨债成本非常低,目前没有建立起惩罚性的违约制度,没有得到有力的惩罚。
主持人:您在办案过程中经常会碰到那些讨债方式比较多的?
卢民:可以说五花八门、千奇百怪,但是总体在法律上来讲无非几种情况,一种利用债务人的主体资格讨债,比如债务人利用改制,改变债务人的主体,另外一方面使企业破坏,使债务人主体消亡,再一个债务人人去楼空。再一个比如债务人故意的转移企业的资金,或者出卖,高价购买的方式变相的。还有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债务人故意变成无效的过程,或者履行过程中不适当行使合同履行权,利用合同陷井。第四方面就是讨债的形式,利用虚假行为来讨债,一种是虚假的诉讼,比如是打假官司,再一个虚假担保、虚假的查封、扣押、冻结对抗债务人,基本上就以上几类。
主持人:作为债权人,有一些什么比较好的方法来应对债务人讨债的情况?
卢民:最好的处理办法就是事先预防,我们讲事先预防它的效果远远超过于事后的补救,但是当债权人一旦产生债务的时候,怎么处理?我给大家提三点建议,第一一定要时间及时,我国法律上有诉讼时效的制度,法律是保护那些积极主张自己权利的人,所以从时间上一定要及时。
第二点,从策略上一定要去全面的了解债务人,只有你全面的了解债务人,你才能够抓住债务人的弱点,找到解决处理债务的突破口,了解债务人不还钱的真正原因。我们讲债务人有哪些需要债权人去了解的情况,比如债务人和关联公司的资金往来状况,债务人个人的资产状况,债务人的诉讼状况以及债务人正在运作的项目或者是他的一些大客户,你了解的债务人这些信息越多,你解决债权的可能性就越大。第三点建议,处理的手段上一定要合法,在这里有非常惨痛的一些教训,债权人的债权得不到实现,本来应该得到法律保护并且得到社会舆论的同情,但是债权人在处理债务过程中使用违法手段,比如非法拘禁、敲诈勒索,不仅钱要不回来,债权人自己还受到法律制裁。
至于说具体的法律技巧和谈判协商技巧,因为每个债务案件它的具体情况都不一样,一定要结合每个案件具体情况制定相应方案,因为时间的限制,我在这里就不多讲了。
主持人:咱们在以后的案例里面来分述一下一些什么样的具体技巧问题。咱们现在开始回答网友现场提问。
网友:债务人是一家事业单位,有一个下属的后勤保障中心,我手里有后勤保障中心主任给我打的欠条,但没有盖公章。后来又换了一个主任,他说他不管以前的债务,让我去找老的主任,可是老的主任调到外地工作了,找到他他说管不了,我想问一下打官司应该告谁?
卢民:这位朋友问的问题是新官不管旧帐的问题,也比较普遍。关键一点如何确定债务人,从您讲的来看无疑债务人是后勤保障中心,欠条上没有保障中心盖章,只有主任签字,我们讲因为主任签字,主任是后勤保障中心法定代表人,他签字行为是职务行为,职务行为的法律后果当然应该由单位承认,可以直接拿着欠条起诉后勤保障中心,可以以代理方式提起诉讼,都会得到法院支持。
网友:乙方可以用甲方自己的欠款抵消应付的费用吗?
卢民: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抵消权的行使是要满足一定条件,比如双方的债权债务要合法,抵消的债权要到期。这位朋友说的情况比较简单,我觉得要提醒这位朋友注意两点,你用来抵消这个欠款到没到期,这是一点非常关键的,根据合同法规定,有法定的抵消权和合同约定的抵消权,如果你这个抵消权双方互欠的欠款种类相同,比如说他欠你的是人民币,你欠他的也是人民币债务,都是这种资金债务,可以行使法定的抵消权的。按照这位朋友所讲的,虽然不是很详细,但是我认为他是应当可以行使抵消权的。
网友:如何有效要回工程欠款?
卢民:这种情况比较普遍,建筑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一方面是垫付施工,另外一方面他在催款过程中涉及几个环节,开发商依据工程质量不合格,主张减少,因为这个题目过于大了,时间因为有限我不做具体的回答,如果这位朋友有兴趣可以在事后跟我联系。
网友:我做生意,借了别人几十万块钱,因为生意赔本,没有办法还款,现在已经离家出走了,请问如果被追回会判多少?
卢民:这个问题涉及到,说的不是很具体,第一点你做生意欠款过没过诉讼时效,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对方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不会得到法律认可,这是一个诉讼时效问题。第二个问题会判回多少,这涉及到自然人借款问题了,自然人借款要看你们合同约定,如果约定利息法院会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不仅要偿还他的本金,还要支付相应的利益。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按照我国合同法规定,这种自然人借款合同不保护利息的,只要偿还他本金就可以了。
网友:我是一个企业的加盟商,这个企业号称是香港的,加盟后我才得知这个企业根本不是香港的,并且因为欺骗性的宣传已经被工商部门处理过,请问我能请求这个企业双倍返还我的加盟费吗?
卢民:这位朋友的问题涉及到特许经营的问题,特许经营目前在我国发展的速度比较快,当然也不规范,有很多企业打着特许经营的幌子吸引加盟商,变相的吸引资金。这位朋友问的问题能不能要求双倍返还加盟费的问题,这个是不能得到法律保护,因为我国的违约金制度并没有建立起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只有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经营者欺诈消费者,消费者可以要求双倍返还。但是在这位朋友案件中跟这个企业并不是消费者跟经营者的法律关系,而是一个特许经营的法律关系,所以他要求双倍返还加盟费是不会得到法律支持。但是这位朋友可以主张因为欺诈而行使他的撤销权,合同撤销之后企业不仅要返还你的加盟费,而且还要赔偿你在加盟过程中发生一些实际的经济损失。
在这里我想提醒各位网友注意的一点,根据我国商务部在今年颁布实施的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在今后个人是不能够成为加盟商的,要想成为加盟商只能是公司和其它公司,所以在今后过程中如果再有企业打着个人加盟这种幌子,各位网友一定要提高警惕,这种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网友:有一家饭店欠我家三千多块钱,我想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但是我不知道如何写诉状,麻烦大家帮帮忙。
卢民:写诉状的问题,因为在我国诉状,尤其是民事诉讼都是有具体的格式要求的,第一点你先要写明原被告,第二点写明诉讼的请求,第三点写明事实和理由,大概主要构成三方面。
主持人:你们所是不是也有代写诉状的服务?
卢民:这是律师的一种常规法律服务。
网友:使用信用卡恶意透支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卢民:这涉及到信用卡诈骗问题,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使用信用卡恶意透支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信用卡恶意透支,根据刑法规定,一看有没有非法占有主观故意,第二方面透支行为达到一定数额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网友: 2002 年和别人合伙做生意,由于资金问题一直拖欠,跟我一块合作的人已经逃跑了两年,当时他写了一个欠条保证两年还清,现在我怎么要我的欠款?
卢民:因为债务人已经逃跑了,这里涉及到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从民事责任来讲,因为他写了欠条了,并且保证两年清偿,但是他现在人已经不在了,你能不能及时有效的找到他的一些资产来偿债,如果能找到资产,你是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即使债务人不在,法院这边也会公告送达起诉书进入判决,也会送达判决书。第二个问题这个人拿着你的钱逃跑了,涉不涉及到犯罪的问题,我国目前有合同诈骗规定,有一条规定债务人骗取对方资金,潜逃这种情况被追究刑事责任。一方面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民事途径解决,另外一方面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刑事犯罪来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网友:欠款诉讼后,还款者要还款时需要经过法院吗?
卢民:这点是不用的,根据我国民法规定,这种民事行为是一种可以自由处分的行为,他还款之后打了一张收回以前的欠条,或者作为债权人收到对方写了一张收条,欠款和还款自然形成了在政治上债务已经清偿完毕了,不用经过法院判决了。
网友:十年多的欠款委托黑社会追讨好不好?
主持人:我觉得律师可能不会主张吧。
卢民:涉及到刚才我给大家讲的处理手段上一定要合法,因为十多年的欠款,可能从诉讼时效上有问题,诉讼时效存不存在终止、中断或者延长问题,如果没有过,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位朋友的委托黑社会方式我是不赞成,可能钱不仅要不回来自己还要受到法律追究。
网友:朋友A十年前借了几万元给好友B做生意,当时签了有欠条,B现在做生意亏了,人远走他乡,能用B的房子抵押欠款吗?
卢民: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要想拿房款做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根据这位朋友讲的情况是不能直接拿房产行使抵押权的,如果能够确定这个房产是B的资产,如果现在找不到债务人B ,可以向法院起诉,这个情况和上一位网友类似,法院这边可以公报送达起诉书、公报送达判决书,可以将房产拍卖进行清偿你的债务。
网友:借给别人钱过了两年还没有要回来,还能起诉吗?
卢民:这位朋友的问题涉及到诉讼时效问题,我国诉讼时效关于自然人借款保护期限是两年,但是存在终止、中断和延长情况,终止情况看你进行过程中有没有不可抗力,诉讼时效你这两年向对方是否要过钱,只要诉讼时效没有问题,你起诉是能够保证你的债权。
网友:我一张四万零五百二十二元的欠条放在钱包里,钱包被偷走了,警方出具了证明,向债主要钱可以吗?
卢民:民事证据,欠条只是书证一种,如果欠条丢失了,警方出的证明只能证明你丢失的情况,但是不能证明你的欠款方式,可以出具物证或者证人证言,如果没有办法可以出具一个录音,当面跟他谈一个当时借款情况做一个录音,或者做一个电话录音,录音在法律上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这位朋友欠条遗失了,并不意味着他欠款一定要不回来了。
网友:请问我以前男朋友借了我们家几十万块钱,现在一直不还,怎么办?
卢民:这位朋友讲的情况比较笼统,就像我给大家说的处理债务手段一样,这位朋友一定要充分了解债务人,欠钱的原因,并且具体情况,他有那个钱干什么?有没有接触大客户,如果不想通过诉讼解决,可以通过其它途径给他施加压力,我们想债务人欠款不还,其实他心理都是有恐惧心理,只不过债务人讨债技巧和方法能不能让债务人乖乖把钱送回来,当然各种方法都使尽了,这个钱仍然要不规定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这种方法来主张您的债权,也可以采用财产保全措施,在诉讼前或者在诉讼过程中保全他相应价值财产,以便将来执行能够顺利执行。
主持人:起诉涉及到一个证据问题。
卢民:这位朋友说的过于简单了。
网友:婚前的财产一定要经过公正才能证明是个人的财产吗?
卢民:我们讲涉及到婚前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我们讲除了夫妻共同财产之外,还有一种婚前的个人财产,这种个人财产是不需要公正程序的,当然公正作为一种国家行政机关的一种出具的证明,它的法律效力更高,但是不是必须要经过公正。比如保存好当时的发票,或者你的出资的情况,只要证明你这个财产来源是婚前你的个人财产,法院在最后判决离婚的时候,不会把这部分财产认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如果你不能保存相关的这些证据,你去办公正是比较理想的,但是如果你能保存相关这些比如发票、出资证明就没有必要做公正了。
网友:借款给朋友,他用房产证抵押或者担保可以吗?
卢民:这涉及到房产抵押问题,我们讲自然借款可以采用担保形式保护您的债权,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房产作为抵押物是一定要办理抵押登记的,而不要简单的就把房产证放在你的手中,这样形式的抵押权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网友:欠钱不还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这个问题?
卢民:这个问题有点太泛泛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网友:欠款的欠条有时间规定吗?
卢民:我们讲是两年,如果你不主张你的债权或者诉讼时效中断情况或者终止情况不受法律保护了,可以理解为两年。
主持人:还得看一下欠条有效期。
网友:破产的厂可以不支付我工资吗?
卢民:企业职工的工资作为第一受偿秩序,我们讲破产财产分配一定有几个法律顺序,第一清偿职工工资,第二个偿还税款,第三才偿还债务人欠款。第一是受到法律保护,即使破产了也要支付你的欠款的。
网友:熟人之间欠钱需要打欠条吗?如果欠条丢失钱是不是要不回来了?
卢民:从保留证据角度考虑即使熟人之间借款也要打欠条。至于欠条遗失了钱要不回来的问题,我想跟上面问题类似的,欠条只是作为书面证据一种,但是民事诉讼中还有其它证据,比如证人证言、物证、视听资料,只要你搜集的其它证据在法庭上能够形成这种优势地位,法律就会保证你的主张的债权。
网友:有财产纠纷的离婚是先判离婚然后打官司,还是分好财产以后再判离婚?
卢民:这个问题涉及到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程序性规定,你在离婚诉讼中可以一并提出要求分割财产的诉讼请求,法院也会一并来处理,所以先后顺序不是很关键的。
主持人:起诉离婚的时候同时要求财产分割,可以一并处理。
卢民:可以,如果你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没有涉及分割财产问题,可以在离婚诉讼之后再单独提起诉讼要求分割财产,都是可以的。
网友:您好,我在 03 年的时候与一家物资公司在经销点签定了一批发电机的供货合同,我把发电机给了经销点,对方当时支付了 70 %的款,后来他们经销点撤了,我找物资公司要钱他们不承认,我要是直接起诉物资公司能不能要回我的钱?
卢民:第一个要看债务人的主体资格是谁,我们讲物资公司的经销点,从法律来讲是物资公司内部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对外承担责任,要钱只能向物资公司要。第二点涉及到经销点跟你签定的合同具不具备法律效力,作为物资公司经销点对外签定的合同,它是一种效力待定的合同,经销点跟你签定的合同经过了物资公司授权、同意或者事后经过物资公司认可,你们这种合同,这种供货合同是能够得到法律保护的,可以直接起诉物资公司,要回您的货款。
如果经销点对外的跟您签的合同事先没有经过物资公司的授权,事后没有经过物资公司的追认,你跟经销点签定的合同是无效合同,无效合同一可以要求物资公司返还您的货物,如果物资公司不能返还要折价补偿,双方有过错还要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网友:把货给朋友销售,当时手里没有证据,只有这批货的购进证明,怎么办?一年前这位朋友打电话给我说他能销售这批货大概三万元,我把货给他了,当时没有留欠条,但是我有买这批货的出厂证明,向他要了几次都说没有欠钱。
卢民: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还有其它形式。口头形式由于大家口说无凭,大家一旦产生纠纷很难主张自己权利。我可以给这位朋友提以下几点预防办法,比如您可以做一个电话的录音或者当面跟他交谈的时候做一个录音,把当时供货情况、货款情况在录音中说明,录音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另外一方面,您还可以找当时了解情况人出具几位证人证言,再一个你这位朋友不是想恶意赖帐可以在事后补签一个欠款,如果这位朋友不承认这涉及到刑事诈骗问题。
网友:建材五金小老板给建筑工地小厂提供材料,送货单对方人员签收,可有时几个月下来欠了几千元,我怎么要回我的钱?
卢民:第一确定债务人是谁,采购员是什么单位的,比如说您向建筑工地送货,有可能这个采购员是开发商的,也有可能是总包单位的,也有可能是分包单位的分包施工单位,确定了采购员什么单位就明白了您跟哪个单位形成的货物买卖关系,确定债务人之后,下一个问题就涉及到如何去找债务公司的问题,找的方法有很多,可以通过向门卫了解,再有通过企业关联单位了解,或者是通过电话、上网,途径很多。至于您担心的手里的发货单能不能作为债权凭证使用,我们讲是可以的,因为有对方采购员的签字,是一种职务行为,刚才我们所讲的职务行为法律后果应当由单位来承担的,所以您的主张债权是会受到法律保护的。您所说的债务金额不是很大,我想只要您能找到债务公司,通过协商方式就能够顺利解决。
网友:法院的判决书已经下了,老是不执行怎么办?
卢民:这个涉及到民事诉讼程序问题,我们讲根据我国审判体制,法院有一审、二审,法院判决之后,生效之后还有一个执行程序,也就是说对方如果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后仍然拒不执行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公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是判决生效之后一年,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法人执行是判决生效后六个月,所以说通过强制执行可以来主张您的债权。
网友:卖给别人产品,当时签有和约,但是对方到期不履行约定,我该怎么办?
卢民:这个问题问的比较笼统,我们讲你可以通过跟对方协商找到债务人的一些弱点,来给他施加压力,迫使他还款,也可以通过诉讼办法实现您的债权。
网友: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能否抵偿债务?
卢民:按照这位网友的问题涉及到代位权的问题,我们讲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是特殊性质的,一般是不会这样的。如果是个人债务,金额比较小,可以按月支付,但是不能直接从养老金扣除的。
网友:怎么样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卢民:对于债务人和债权人债务关系非常明确可以想法院申请支付令,第一点要债权债务明确,第二点要向法院递交书面的申请资料,由法院审查,如果认为符合发放支付令条件,法院会向债务人发放支付令的。
网友:离婚的时候法律上有规定出轨一方必须把所有的财产给对方,还承担全部债务吗?
卢民:这个问题涉及到离婚中双方公共财产分割问题。我们讲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如果有证据证明一方没有履行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出轨了,有第三者,在法院判决分割财产的时候,会认为由出轨方是有过错的,是应当少分或者是不分,但是并没有绝对说是要绝对不分给对方财产。
主持人: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全部财产都得给受害方。
卢民:对。
网友:房客欠房东房租以及水电费一直不付,该如何处理?
卢民:房客来讲承租房东的房子,您可以行使合同的抗应权,可以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把房屋收回来,可以想法院起诉要求他偿还相应的房租和水电费。
网友:朋友向我借钱,从别人手中转包了一辆营运中的客车,但是这是不符合地方法规,请问我怎么样要回欠款?
卢民:自然人借款中产生的债权债务问题,至于如何解决他的欠款,我认为需要把握两点,第一点,因为这位网友的朋友说他没有钱,作为网友来讲一定要充分了解你朋友的资金状况,比如他有没有其它的房产,有没有其它的财产来源,有没有其它相应的一些资产,不要说他说没钱你就认为他的确是没有钱,没有承担能力了。第二个建议,你可以通过他承包的运营车来行使您的债权。如何利用这点?因为你朋友通过别人手中转包过来的,我想他对转包人和出租人之间肯定有一定的人身上的依赖关系,或者受制于发包人,我想任何人作为大家一个常识性问题,都不愿意与资信不良的人打交道,您可以向你的朋友施加压力解决您的欠款。
网友:这种离婚协议与欠条合法吗?我跟我老公结婚三年没有小孩,他是一所民办大学代课老师,我是事业单位的普通职员,在半年前我发现他有了外遇,于是我提出离婚,在三年内我们都没有共同财产,在提出离婚时我提出他为我买一套房子,价值九万元左右,他同意了,后来由于他手头上当时没有那么多钱,就在写离婚协议中写到,由于男方过错导致婚姻破裂,现由男方为女方买一套住房,由于男方经济能力问题,现在付给女方四万五千元,剩下的两年之内还清,是 2006 年 8 月 1 日和 2007 年 8 月 1 日,但是我们一直到现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我想问一下离婚协议与这张欠条的内容合法吗?如果不合法,怎样才能让这件事情变为合法?
卢民:我想这位朋友问的离婚协议与欠条的合法性问题,应当是合法的,因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只要符合你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这种欠条和离婚协议应当是合法的。至于说这位朋友问到不合法怎么使它变成合法,我认为这个案件中不涉及到合法不合法的问题,而是涉及到欠条生没生效问题,根据你跟老公签定的这个合同是一种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因为你们现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所以合同所赋的条件没有生效,等于你跟你老公财产是双方共同财产,而不是他的钱是他的,你的是你的,你要想要回你的欠条,只能先解除跟你老公婚姻关系,然后依据欠条跟你老公主张相应债务。
网友:我和老公在 1991 年结婚,婚后我们一起办了一个经营办公用品的有限责任公司,后来又有小孩,公司业务专门由我老公打理,公司发展很快,在几个城市都设立分公司。现在我因为感情问题想跟他离婚,公司的财产我应该怎样要回来?
卢民:还是一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司法解释 2 中专门有规定,如何分割夫妻在公司的出资额问题,但是如何分割夫妻在公司股权并没有做出一个详细规定。因为这个公司现在发展规模肯定比较大,如果单纯分割出资额不能有效保护女方利益,所以肯定要求分割在公司中股权。我也曾办理过类似案件,可以给这位朋友一个建议,你在离婚诉讼请求中不要直接请求法院分割公司股权,而是要求法院确认公司股权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拿到确认之后再跟老公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了再另行提起一个分割股权诉讼,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对你们的股权进行评估,这样做的把握性比较大一些。
网友:您好,请问公司被吊销以后,能向公司的法人代表要钱吗?
卢民:可以明确的回答,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都是自然人,他们个人是不能够对公司的债务来承担责任的。我们讲有限责任公司的含义是股东以他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他的全部资产为限对外承担责任。这位朋友问题也是很普遍问题,公司法人终止后如何偿还债务问题,公司现在已经被吊销了,所以您可以向公司的股东主张一个追究他们清算责任,但是这里注意到清算责任并不等于清偿责任,什么叫清算责任?你要求股东把公司帐目算清的这样一种责任,除非有几种特殊情况你可以要求股东承担责任,比如公司股东资产和业务同公司资产和业务混为一体,或者是由公司股东出逃资金转移资产,或者公司股东怠于行使责任,这个时候可以请公司股东承担清偿债务责任。要绕开公司有限的弊端来直接 追究那些有过不当行为的股东的个人责任,在这里就不多说了。
网友:朋友要用我的名字来注册公司,会出现债务纠纷吗?
卢民:应当说这位朋友问题涉及到一个隐名股东,你的朋友是显名股东,他出资但是在公司工商登记上没有他的名字,根据原来我国公司法规定是不保护隐名股东的利益,但是现在司法已经突破这种限制,隐名股东参与公司管理,法院会确认他的股东身份。你的朋友用你的名字出资,一旦产生债权债务纠纷您还是首先承担责任,然后再向隐名股东来主张,按照你们双方约定,向他主张责任。
主持人:这样做风险还是比较大的。
卢民:承担一定风险。
网友:请教在保证担保方式中,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最主要的区别是什么?
卢民:我想最主要的区别就是责任承担方式不一样,一般保证,债权人对债务人没有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或者提起诉讼前提下是不能够向保证人主张债权,而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以绕开债务人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这是一个最主要区别。
网友:请问如果债务人只拿厂房做抵押,厂房土地没有做抵押,应该如何行使抵押权?
卢民:这位朋友问题涉及到抵押权问题,大家都知道抵押权它是一种担保物权,根据我国物权法理论,从物随着主物走,厂房受到抵押,根据这个原则,抵押权效力同时包括这个土地,您可以一并就厂房和土地行使抵押权。
网友: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卢民:要符合一定条件,这位朋友可以到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做一下相关咨询。但是有一个前提,一定要经济困难,无力支付诉讼费,必须符合法律援助条件。
网友:同居三年算不算事实婚姻?财产如何分割?现在我们已经分手了。
卢民: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目前同居三年,要看你们在什么时间开始同居的,同居的时间如果是在 92 年之前,你们同居,如果同居之后三年符合了结婚法定条件,比如你们不是近期结婚,双方达到法定的婚龄,是可以认定为夫妻关系的,在分割财产时候,应该按照共同财产分割。如果是在 92 年之后,你们这种同居关系不能认定为事实婚的,财产分割应当按照是谁的财产问题,是谁的就拿走就可以了。
网友:有一家医疗设备公司欠我们公司货款几百万,欠了一年多,后来我们再找到这个设备公司的时候他们说设备公司已经改制了,被卖给一家医药公司,资产和设备都被医药公司拿走,虽然设备公司现在还在,但是已经没有钱了,让我们去向医药公司要,我们找到这个医药公司,但是医药公司说他们只是花钱买的医药公司的设备和资产,负债他们不管,请问我应该向医药公司要钱还是向设备公司要钱?
卢民:这位朋友问题涉及到企业改制债务承担问题,根据这位朋友所讲的情况应该是设备公司被医药公司兼并了,并且兼并的方式是购买资产式兼并,什么叫购买资产式兼并?类似于一种买卖合同,一家公司出资购买另外一家公司的资产和设备,另外一家公司出卖自己资产和设备获得相应价款。这种改制过程中出卖设备的公司法律实名是不注销的。第一他们医疗公司跟设备公司之间是不是一种收购资产式兼并?根据我国企业改制相关规定,兼并有很多种类型,有收购资产式兼并,有控股式兼并,还有吸收式兼并等等,每种兼并后果是不一样。第二点如果真正确定他们是收购资产式兼并,看他们价格合不合理,如果他们以非常不明显的价格转让资产,可以让法院主张撤销权。如果设备公司跟医疗公司恶意串通损害债权人利益,可以主张他们之间行为无效。
网友:我借给我朋友五十万元钱,他用房产作为担保。而是前两天我通过别人了解到,这一处房产现在已经被法院要求了,我能要求我朋友提前还钱吗?如果他还不上钱我该怎么办?
卢民:涉及到债务履行期限问题,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双方当事人约定了债务履行期限,债权人不能要求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如果没有约定,可以要求债务人随时还款。这位网友情况应该是约定了,不能要求您朋友提前还款,现在你可以行使合同撤销权,撤销之后欠款自然应当归还给您。
第二点房产被法院查封问题,我们讲还是涉及到用房产进行抵押担保问题,要看你跟朋友之间房产办没办抵押登记,如果办了,你们之间的抵押行为是有效的,是会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没有办理抵押物登记,是不能够直接就房产来行使抵押权。如果是你们之间的抵押合同是具备法律效力,及时他被法院查封了,也不影响您抵押权的行使。
主持人:今天由于时间关系有一些网友的问题也不能在这一一作答了,谢谢各位网友的参与,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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